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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孝孝

 
有一點趕流行的舊故事。
有一點趕場的節奏。
有一點我家附近的藍圖。
這,是傳說中文學獎的佳作。
照ㄉㄨㄖ的說法,這種東西只需要能夠賺點小錢花花就好,但我怎麼看它都不是張賺錢的商人面
因為這正是7-11進駐我家附近之後的景況
有很多新的東西進來,老的東西死去
然後有一天,大家都認定雜貨店裡的蝦味先比7-11裡的蝦味先檔次還低

還好賣菜車直到現在還是一星期開進巷子一次
但是,它什麼時候會不再來呢?
1.
  大路旁一處T字巷的交會點,有間緊靠著電線桿的兩層透天厝,那,就是孝孝家。


  孝孝的老位置,是人來人往二巷交叉點上的一把竹編椅,像天枰的中心點,誰也不擔心他坐在那會往哪歪去,他就在那成天坐著看頂上的五線譜,看每天開晨會的麻雀白肚皮。
 
  那是他的王座,當孝孝拿年輕的雙手搭在扶手上,一雙腳穿著三十九元藍白拖,眼底住著的兩叢靈魂卻隨眼瞼開闔閃過一瞬瞬老態,每個過路人總會因此在匆匆行路裡,留給他的滿面微笑幾步狐疑停頓。

  因為一股絕頂的天然呆氣,讓孝孝再現過了保存期十年酸臭優酪乳的腐敗,他屁股下的破爛椅子則更加強了這種感覺,讓他看來比菜檯上被挑剩的醜南瓜還悲慘,然而要是細看他上翻的眼,便會在他不甚聰慧的容貌裡找到幾筆先知神奇的重要注解,這讓他面上的笑變得不簡單。

  住孝孝隔壁的阿好嫂說,孝孝屁股底下的那把椅子和孝孝一樣,都是先在娘胎裡打過折才被造出來。她的大嗓門從學不會看時間發揮,只要一張口,不管是清晨五點的掃街還是下午四點的聚會聊天,整條T字巷裡的人就能免費享受歐洲頂級歌劇院的女高音表演,尤其見到怯生生的新進主婦,阿好嫂那天生金嗓飆出的高音真可將座跨海大橋震成破片。她這十幾年來總是說著的,是放在她家門口同年齡椅子樣貌還算整齊的時候,孝孝家門口的那把,就在太陽聖光照耀下開始慢慢崩解,現在它變成了一隻閃到腰的刺蝟,全世界大概就只剩天生鈍感的孝孝,還能受住它惹人厭的扎,真是什麼屁股對什麼位。

  聽說,孝孝剛從醫院被抱回家的時候,阿好嫂不過從自家四樓的窗縫裡這麼漫不經心一瞥,就立刻踩著她那雙踏過鄰里每一塊土地的紅白拖鞋衝進孝孝家勸說。聽說,這也是聽說的,她手上還緊捏著個能遮天蓋地也能悶死人的大黑塑膠袋,卻可惜的從沒鋪展開來,才會讓孝孝有機會轉著那顆大頭,衛兵一樣守著家門前那張老竹椅長達十餘年。

  孝孝的本名其實很聰明,卻只被封印在身分證上,而他愚笨的證明,則掛他胸前招搖,在那本成天隨風招搖的殘障手冊裡鑲著金。過路人錯覺自己見到先知而頓住的腳步,也總在看輕那張能減免稅務的證明時安心的往前踏,不管他腦袋像垂掛的胡瓜那樣隨風左右晃動,兩圓黑眼裡頭的確同時住有衣衫襤褸流口水的白痴,與手持毛筆眼觀星象的天師。

  十幾年來,T字巷好像是以孝孝和破椅子為中心點,人人總是經過就喊一聲他,不管名字對不對,也不管他聽不聽。

  從沒人記得孝孝的本名,反正孝孝就是孝孝,就算本名真的很聰明,他也還是那個垂著大頭、雙腳大開,永遠穿著淺色運動衣褲,坐在破椅上看太陽的痴少年。






  2.
  每天,當昏黃日光斜倚在路口里長家旁的那棵松樹上時,陽光也會順便穿過孝孝坐著的藤編椅,漏在水泥地和牆上的格洞影,因為直角的作弄,讓他揹上一個巨大下垂的龜殼。

  揹了龜殼的傻孝孝天生不協調,眼珠比誰都轉得慢,當他腦袋轉到左邊時,黑眼珠還在白色大洋裡悠悠划行,耍著賴遲遲抵達不了目的地,偏偏他的脖子又動得快,一下就帶著那顆大頭像找到窩洞的土撥鼠那樣往下鑽,原本慢悠慢悠的眼珠來不及,常被一陣下沉的風遺留在上眼皮的港灣擱淺著。

  他生來的不協調除了自己,也在出生那天感染了孝孝媽,讓她逐漸活得像一座變黑的死火山,帶著岩漿舖展成的坑疤外貌渡過餘生。她的頭髮不再整齊束起,不再穿洋裝,指甲縫裡也不再乾乾淨淨,總是穿著睡衣跑來跑去,她的視線總像落在另一個不知名的世界,別人向她說話她有時聽,有時不聽,只有講到孝孝,她才都知道。

  自從孝孝媽的頭髮變成一綑破爛尼龍繩,除去別街來的,再沒人敢提孝孝的傻,眾人遵守著不可破的隱形法規,特別是孝孝媽在門口洗衣服的時候,來自左鄰右舍,關於孝孝的稱讚怎樣都沒停止過。而就算這些擠上家門的稱讚,和被折彎衣架差不多的笑臉,絕大多數都是再明顯不過的客套表現,頭髮時常打成一個大結的孝孝媽還是感到開心。

  十幾年來,每天早晨,孝孝媽在上班前,都會誠心誠意給老廟裡滿面漆黑的三山國王上柱香,也許就因為這樣,孝孝雖然瘋,但他破椅子旁的那張小板凳,倒是受歡迎得很。
很多人喜歡找孝孝說話,因為他雖然一顆大頭常常像被魚槍刺了屁股,不受控制的大象那樣亂轉亂偏,卻懂得講最中聽的話。

  孝孝這項才能的偉大發現者,是住在對門,成天看顧孝孝的雜貨店老闆娘。

  瘦得幾乎只剩骨頭的老闆娘,顧店時看來像隻隱身在半掩玻璃門後的老螳螂,自從孝孝結束終於高中學業,孝孝媽失去學校這所便宜看顧中心後,她便自告奮勇替她照看孝孝,從此除了偶爾招呼客人沒空暇偷眼瞧外,連拿蒼蠅拍打蒼蠅時都能目不斜視,用雙複眼緊盯孝孝,一看幾十年。

  剛接下孝孝媽託付的那星期,老闆娘閒著沒事就找孝孝聊天,就這樣意外發現孝孝實在懂得在對話時附和的藝術,就算付錢給人陪講話,也不比孝孝的自然順耳。

  同他說心情不好,他會說這樣啊這樣啊!同他說哪個誰很討人厭,他會回是呀是呀!同他說天氣老這樣總這樣麻煩死了,他會稍微點點頭,嘟喃著說總這樣總這樣,總是這樣。

  更討人喜歡的是,孝孝眼裡似乎還住著個稍微深刻點的先知,這讓他隨口說出的話聽來更顯安慰,更重要的是他哪也不去,不像教堂與寺廟還有休息時間,無論晨起陽光午後深深陰影有沒有刻在地上,瘋孝孝總尊土地公樣的陷在破椅裡,朝路過的每個人展露癡傻的笑,那有雙先知袍角一閃而逝的上翻眼,和遍佈大餅臉上的皺紋裡,像深深刻著幾分壇上祖師會有的什麼,給人莫名所以的安心。

  因為老闆娘,很多人也變得愛找孝孝聊天,每個人都能從他那裡撈到點安慰。漸漸的,大家發現聊天時只要有孝孝參與,句子就聽來特別順耳,即使是個無意義的發語詞,也讓人感覺濃縮了一輩子最美的時光在裡頭。

  孝孝總笑著,在他彎起的嘴角上什麼也沒有,卻也什麼都有了,於是阿春姨偶爾的光怪陸離不再讓人恐懼,巷子裡脾氣不好的老太婆竟然懂得靜靜聆聽,坐輪椅的姓陳阿公開始試著運動雙腳,跟在他身旁的幫傭,臉上浮現春天的櫻花色。

  偶爾,T字巷居民和孝孝進行對話時會感到疑惑,疑惑著孝孝究竟還是不是個痴少年?因為他有些時候的表現,簡直可稱得上智商二八零。

  比如說,阿春姨在三月的一個暖日子裡,又一次說她家廚房裡飄著三團鬼火,紅藍青在床頭轉著繞圈圈好不靈異!

  當她邊叨唸著觀世音觀世音觀世音菩薩,邊雙手合十不斷揉搓時,坐在破椅子上的孝孝,好像也受到她感召一樣跟著動作起來,只是嘴裡卻唸著觀落陰觀落音觀落音浦打,一顆大頭在眾人浪濤般洶湧的笑聲裡載浮載沉,就這麼把太常顯靈的觀世音順利遣送回仙界。

  還有一次,巷口那位名聲不好的小官員,翹著他臉上那把小鬍子,堆著一臉麻煩的請託,硬要插進以孝孝為主的對話圈。

  就在所有人的眼睛投向各自的家門時,孝孝突然站起身,抖著他傾斜的大頭,對著鎮民代表彎腰說拜託拜託請給我錢,接著掏出孝孝媽早晨放進他褲帶的五十元,說什麼都要塞進官員身上那件夏威夷襯衫口袋裡,就這麼把個膚淺的陰謀送到陽光下判了死刑。

  就連巷子裡,將鼻尖探近每棟房子四處嗅聞的姓偷老太婆也拿孝孝沒輒。

  一天中午,她自動自發分擔了孝孝看守一籃蒜頭的責任,但當她老邁而滿是皺紋的手伸進塑膠籃,孝孝卻突然離開他的椅子,執意要把整籃蒜頭全倒進她的花傘裡,嚇得她手上過大的金戒指先一步落了進去,假的紅寶石和傘裡的幾顆辣椒成了一家親。

  目睹孝孝和老太婆拉拉扯扯的雜貨店老闆娘,螳螂樣的臉上明白過些什麼,不過從沒明說。孝孝媽也從來不明白,為什麼孝孝見到了姓偷的老太婆總要給她蒜頭?更不知道廚房架子上的那籃蒜頭,其實一直以來都不完整。

  姓偷老太婆後來不再偷東西,她轉移了目標,去廟裡拿免費金紙與線香,開始幫廟公打掃大殿。

  就因為這樣,人們談論孝孝時總會提及這些神樣的事蹟。他們在餐桌上,在客廳翹起的腳、脫下的臭襪子與水果盤之中,不斷重複那些問題,只是拋向宇宙的問號總沒有個解,孝孝還是那個你說早安,他會回答你雞腿好吃的痴少年,從來沒人會懷疑他與生俱來的欠缺,而喜歡群聚的T字巷居民,還是以孝孝所在地為集會中心,好像他那張破椅子是多麼舒適的綠洲天堂,而孝孝是多麼能帶來和平與安慰的一尊聖像,不管冬天寒流來的時候穿過孝孝破椅子,又轉向衝進巷子裡的寒風有多麼冷驚心。





   3.
  日子這樣過去了,幾十年下來,孝孝臉上的笑依舊,正殿裡三山國王的臉黑了又黑,幾乎要沒有了五官。

  這幾年,有了老闆娘幫忙的孝孝媽,常常有興致繞去遠一點的麵包店,帶回幾個裝飾得漂漂亮亮,塗滿油脂的小蛋糕。

  「孝孝──啊─」她常在巷口這樣喊,把第二個孝字尾音拖得老長,在ㄠ音尾巴逐漸隱沒黃昏時,她就會剛好連人帶車滑到自家門口,像隻雀躍又得意,嘴裡啣滿小蟲的麻雀,急著將當日收穫全獻給群聚在兒子身旁的鄰居。她的頭髮已經很久不像一綑破爛的尼龍繩,不但染了一頭咖啡色,還燙了波浪捲,聽說業績更是蒸蒸日上。

  雜貨店老闆娘的臉頰長了肉,雖然螳螂的面龐不過成了螽蟖,她雙眼裡的靈魂卻比以前要柔許多。

  久沒和她談天的兒子搬了出去,說是預備結婚的女子,不喜歡雜貨店金香雜貨的塵味,也對總坐在門口盯著他們的孝孝很有意見,於是在一個下個小雨的清晨,雇了台小貨車解決一切,還順便搬走了客廳裡的一組皮沙發,讓那台二十年歷史老電視變得孤零零的怪可憐。

  親眼目睹貨車開出T字巷的老闆娘,看來一點也不在意,照樣早上六點開店,傍晚七點收店,同樣幫著孝孝媽看管痴兒子,只是在神主牌前花的時間比以往多了一些,原本每天一根的沉香換成了不間斷的環香。
 
  幾十年下來,不管颱風過境吹走了什麼,孝孝都還固守他的破藤椅,老鄰居也還老著,T字巷巷口的山丘卻在短短一個月內被剷平。里長伯說,被剷平的地上馬上有大工程要舉行。

  就在巷口工地駛進怪手卡車的這年,春雨早一月來了。

  一場夜雨過後,住宅區裡唯一的四方耕地上,菜葉更綠了,爬滿瓜棚的絲瓜與小黃瓜藤蔓透著飽滿過頭的亮澤,成群蝸牛在竹竿上留下等待果實的焦躁痕跡,濕氣從巷口瀰漫到巷底,讓成排房舍遠看竟像浸在雲裡。

  也許是這年濕氣重得異常的關係,住在巷尾高齡八十七的阿天嫂,特別叮囑路過她家窗前的所有人回家記得緊閉門窗,說是冰涼涼的風容易懾走人的魂魄,溼答答的霧會牽走人們的運氣。

  雨水讓街上冷清許多,孝孝破椅旁的小凳子常常被雨水打濕,留坐的人也因此減少。需要撐傘才能上路的時候,常常只有雜貨店老闆娘在櫃檯後,撐著她的鐮刀樣長手,和孝孝兩人隔條馬路面對面發呆。

  穿脫雨衣的麻煩讓孝孝媽很少帶蛋糕回家,家裡被濕氣迅速站領的牆壁生了青斑,還來不及清理就又上了黑黑一層霉衣,讓她整天疲於在家裡噴除黴劑,急著在上班前的有限時間裡把孝孝套進雨衣。

  穿著鮮黃色雨衣坐在門口,手上撐了傘的孝孝,看起來真像個憂心忡忡的神經病。他好像入繭的蛾,漸漸動也不動,少了許多活力,不過沒有人會怪他,大家只怪這場麻煩又失了時的梅雨。

  厭倦了雨季的T字巷居民,幾乎都認為雨停了會有好事情,只有八十七歲的阿天嫂不那麼想,因為她知道雨停後的水蒸氣,最會讓白牆生水滴。

  終於放晴的那天下午,一點半,T字巷居民才剛陷進床舖沒多久,一個穿黑皮鞋的中年查稅員,踏進巷口柏油路旁那棵松樹的影子裡。

  他梳個時髦油頭,髮膠讓他的頭髮像拉開的龍鬚糖條條分明,面上架著眼鏡,嘴角要笑不笑斜翹著,額心正中央位置有顆足以讓阿春姨跪地膜拜的立體大黑痣。

  他的臉看起來就像聖壇上瓷皮膚的觀世音,手上拿著亮麗的黑色公事包,上頭掛張裝在塑料夾裡的識別證,手上黑傘一叩一叩敲在總挖不好的柏油地上,一雙眼睛凝視著撐傘穿雨衣笑看他的孝孝,傘上水滴無聲打在晶亮的鞋尖。

  難得好天氣,雜貨店老闆娘午覺睡得久了一點,就連她一雙凌厲了十幾年的獵鷹眼,也沒補捉到查稅員路過孝孝家門口的身影。

  一直要到夕陽捶著眼皮,雜貨店老闆娘才大夢初醒,這時候,孝孝媽已經又帶著蛋糕回家來,正在門口幫孝孝脫下汗濕了一天的雨衣,看起來就像平常的每一天。
說也奇怪,隔天早上,T字巷裡包括孝孝家,總共有十五台自動抽水馬達被夜色變了個不見。

  黑白警車首度在巡邏時間外開進T字巷,幾乎所有人都從家裡探頭出來湊熱鬧。許多人聚在孝孝家門口,圍著警察東說西道時,聽聞這件事的八十七歲高壽阿天嫂,打開門她被濕氣侵襲得幾乎要鏽壞的大門,張開匆忙中來不及戴上假牙的無牙口,含混不清的說濕氣的確帶來了壞運氣。

  正當大家佩服於她皺紋刻在臉上的歲月,和累積而成的先知智慧時,她卻來不及預見自己的死期,在下一次暖鋒來襲之前,溺在自家浴缸裡。

  葬禮期間,所有人都聚集在孝孝家門前,因為孝孝媽搬了張桌子放在原本抽水馬達的空位旁邊,方便幫忙阿天嫂葬禮的鄰居做紙作業。

  「她都八十七啦!幹麻不多等幾年,到時候家門口就可以掛紅布條。孝孝對不對?」

  「對啊對啊!」

  阿天嫂的媳婦小天嫂,一邊折著紙蓮花一邊唧唧咕咕說著話,孝孝的大頭就垂掛在她厚實肩膀旁邊,手上捏著顆好不容易折好的歪元寶。

  出殯那天下午,T字巷路面乾得幾乎要像烤過頭的餅乾一樣脆裂成片片,原本悠遊半空的濕氣一點不剩,所有人都關門拉窗簾,塞住耳朵拒絕聽悲傷的送葬曲,只有孝孝還在他的破椅子上顧著一隻來不及飛走的蝴蝶,好像什麼也聽不見。





  4.
  抽水馬達找不回來,孝孝家暫時沒有熱水,孝孝媽騰不出時間請人來家裡換馬達,只好每天傍晚一邊燒菜一邊燒水洗澡。

  這年,自從一場怪雨降下過重的濕氣,雜貨店老闆娘的午覺越睡越久、越久越沉,有一天竟然過了下午五點都還沒開店,還是阿春姨要買糖,急拍玻璃門才好不容易把她叫起來,大家都說這是太陽的錯,因為它這陣子總是又暖又亮,這一切,對門的孝孝都看在笑眼裡。

  葬禮沉重的吐息好不容易消散,地板剛乾透不久,雨就又來了,氣象報告上暖鋒的半圓曲線,再度觸及綠油油的稻田。

  坐在家門前的孝孝又開始全副武裝,孝孝媽再也沒精力在下班後去蛋糕店,許多人隔著紗門在家裡看雨。T字巷裡往來的人又少了許多,除了孝孝家才剛安裝完畢的二手馬達,一切彷彿回到阿天嫂去世之前。

  過長的午睡,讓雜貨店老闆娘又瘦回螳螂般的凹陷臉,濕氣沒讓她恢復往日的神色,原本鷹隼的凌厲雙眼,現在總是長時間瀰漫著白色氤氳。

  她現在是雜貨店裡唯一也是最後的夢遊雇員,常常給客人多找五十元,或是把巧克力球和征露丸混在一起吃下肚。

  見到她這情況的人都怪雨,因為變成小小一團塞進罐子裡的阿天嫂有說過,濕氣會帶來壞運氣,理所當然會影響人的身體與心靈。

  很少人再跟孝孝說話,因為涼涼的雨總要打濕那張小凳子。

  所有人都在等雨停,眉毛因濕氣垂成了八字,老闆娘也撐著臉頰在等待,只是最近隔著水幕看孝孝,她眼裡常有一陣模糊,店門口被框起的景色因此常是一片扭曲,只有孝孝藏在傘下的笑,和眼裡先知袍角的微光依舊,沒因為花傘的遮擋有任何改變。
雨停的那天,穿黑皮鞋的查稅員人又來了。

  他照樣拿黑傘提黑公事包,表情仍要笑不笑,在陽光的照射下不管怎麼看,都還是一張會讓阿春姨五體投地行大禮的臉,而雜貨店老闆娘還是沒機會親眼見他。

  這天,沒到睡午覺的下午一點,老闆娘就撐不住的拉上外門提早休店,當吊掛屋簷的水滴全數落到地面,查稅員正好走過雜貨店門口,那時老闆娘正躺在她花不溜丟的雙人床上,往內側翻了個身,削瘦的手臂螳螂般彎曲在臉邊。

  查稅員潮濕的黑傘尖,還是只有孝孝見過。

  傍晚,阿春姨抱著空糖罐,拍了雜貨店的門老半天沒得到回應,還以為老闆娘去參加社區辦的進香活動。直到隔天早上,看見參加進香的鄰居興沖沖聚到孝孝家門前交換心得,阿春姨才發現,在鬧轟轟的人群後,雜貨店的大門依舊深鎖。

  T字巷裡原本瀰漫著的出遊欣喜,頓時像被光照到的影子逃了個無影蹤,大夥拍門的拍門、叫喊的叫喊,就是沒一個人想到要報警。

  賣菜車來了,載來一車滿滿搶先採收、躲過豪雨的翠綠蔬菜,也帶來掛在車上叮噹響的五金商品,這才終止了一干人等的倉皇猜疑。

  「老闆娘過去了。」

  好不容易撬開門鎖的菜車老闆,從內裡出來的時候,剝著鞋底粘著的一顆巧克力球,只這麼淡淡說了一句。

  一塊漸漸變得畸形的雲遮住太陽,在陰影下孝孝帶著笑,小聲說著總這樣,總是這樣,不知是不是在哀悼。

  過幾天,老闆娘的兒子回來了,誰也不知道他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結婚、養胖老婆,還順便生了個肥油糾結成麻花的胖娃娃,大家唯一清楚的是,老闆娘要是活著看到她的媳婦,肯定會變成過去的孝孝媽。

  街坊們從沒見過的老闆娘媳婦,沒請他們一起折金紙,也不花錢買蓮花,還不讓法師誦經超度,只請了葬儀社來處理。老闆娘的遺體,在短時間內被收走,安靜的消失,她被扁扁一口棺材打包送上車,像包裹一樣被投遞往不知名的遠方,做了超過三十年的鄰居,大家都對不知道以後要去哪裡看她這件事感到錯愕。

  沒人知道雜貨店老闆娘兒子的電話,而且大家都怕那位臉白得像鬼的漂亮媳婦,怕她咄咄逼人的銅鈴眼和法令紋極深的下垂嘴,只有孝孝曾經在挨她罵的時候還膽敢拿笑臉相對,對著她張裂的紅嘴直拍手,換得一只跟鞋的污辱。







  5.
  菜園裡的黃瓜還沒長大,雜貨店老闆娘守了一輩子的小店面就被賣掉了。起重機、吊車和水泥匠,睽違五十年又一次進駐T字巷,里長說大路上要蓋新學校,有人買了這棟房要開一間便利商店。

  「店名叫便利,那一定什麼都有得買。」

  「以後,又可以在巷子裡方方便便的買米買金香了。」住在巷尾,受濕氣影響,漸漸需要依靠柺杖才能走路的阿榮伯,有一天坐在孝孝身旁的凳子上,這樣對大家宣布,卻受到了巷子裡新進兩年主婦的反駁。

  「沒有啦榮伯,人家才不賣那些東西。」

  「一定會有。」阿榮伯以一副過來人的慢條斯理,睜開半闔的眼皮,看著新進主婦紅透的面龐。

  「怎樣都好,可是雜貨店怎麼可以不賣米和金香呢?」

  趕在下一波鋒面之前,商店以驚人的效率裝潢、上貨,沒幾天就過度亮晃晃的開張了。

  T字巷裡很少見到自動門的人,都特地在散步的時候往玻璃門旁一靠,眼睛掃過滿是色彩繽紛的貨架,想看看裡頭有什麼新玩意,順便感受冷空氣的洗禮。

  很快的,大家明瞭到便利商店不但沒有手拉玻璃門,沒有疊米包,沒有賣金香,更沒有新鄰居,而且它雖名叫便利,卻要金香沒金香,砂糖也不能一次只買二十塊,阿榮伯和一些花白鬍子的老人家困惑不已,只好負氣稱它作「叮咚」。

  「叮咚」開始營業後,雨就又來了。

  大夥再度躲回家裡,孝孝又開始撐傘穿雨衣,只是這次沒了對門雜貨店老闆娘的陪伴,倒是年輕的店員成天到晚站在相同的位置講手機。

  孝孝媽沒再在意孝孝的行蹤,可能是習慣了有老闆娘幫忙的日子,忘了她早已不在,也可能是連日來的大雨讓她全身沾滿太沉重的疲憊。

  大路上的建築工程在細雨中開始了,「叮咚」達成它本來的目的,引進一批原本不進T字巷的人潮。

  漸漸的,開始有沒見過的青年人天天來這裡報到,他們從「叮咚」裡帶出無數的麵包空袋、便當盒和啤酒瓶。T字巷居民們因為這些外來者,少有人像以前一樣聚在孝孝家門口尋一點安慰,孝孝只好跟天天路過的這群人說話,只是他們總拿他當玩笑看,只要孝孝開心承認自己是個神經病,玻璃門前的年輕工人們就好開心,根本不管孝孝媽傍晚在家門前的叫罵,也不管阿春姨說觀世音會潑他們硫酸的蠢話。

  雨不停下,孝孝媽的頭髮又成了一綑破爛尼龍繩,孝孝的語言魔力似乎消失了,卻還整天笑著,眼底的先知衣袍依舊鮮明。

  阿好嫂膝蓋受了潮,一天早上起床發現自己再也走不動,被台北下來的兒子載到大醫院去換關節。那天下午,隔壁幫人帶孩子的秋香阿姨發現,阿好嫂家門口原本長了碗大花苞的山茶,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搬走一棵。

  秋香阿姨說,發現花不見的時候,盆下的那塊地還是乾的。

  左右鄰居懷疑起巷子裡姓偷的老太婆,但廟公保證阿婆當時正在幫他燒金紙祭神明,而誰也不會懷疑廟公,因為他才剛通靈幫里長孫子找回他的小狗。

  隔壁孝孝雖然成天待在那裡,卻是個沒用的證人,因為他除了笑和附和再也不會什麼,對啊對啊和是啊是啊總是這樣這些從來惹人喜歡的話,為他換來了T字巷居民效ㄟ沒救了神經病等等的直爽稱讚。而在警察調查過程中,待在這條街上好幾十年的居民才驚覺,原來電線桿上有個監視他們幾十年,卻也壞了幾十年的監視器。

  才剛送阿好嫂上台北的好叔,氣得成天吹鬍瞪眼,說里長拿了這麼多錢怎麼還幫他們裝死魚眼?孝孝在旁邊對啊對啊的應答,被狠狠罵了一頓。

  隔天,秋香阿姨放在家門口給小孩騎著玩的三輪車也不見了。昨晚阿好嫂才從醫院打電話回來向她哭訴,說那盆茶花是稀有品種,連一朵也還沒開呢!偷它的人不是雅賊就是喝醉酒,沒想到才不過半天時間,這賊就偷到她家門前了。






  6.
  雨斷斷續續下,氣象預報說暖鋒面滯留不前。

  這段日子裡,越來越多人家門前的東西不翼而飛。金香阿姨在三輪車失竊後,又丟失了兩隻曬在門外的厚襪子和雨鞋,她家隔壁的人倒楣點,被偷了機車一台、鐵門一扇,再隔壁隔壁的人家,則被抱走了一棵正要由青轉紅的桑椹樹和兩雙皮鞋,就連阿春姨家裡的鍍金觀世音,也在一個濕漉漉的早晨回返仙界,消失了蹤影。

  所有人都忙著加裝門鎖,並且在頂樓鄰居與鄰居間的水泥牆上加鐵柵欄,在所有能打開的窗子上加鐵格子,兩條街外的鎖店與工程行的老師傅,因此三天兩頭就在T字巷裡打照面,兩人的子女甚至還因此相識相戀。

  很快的,T字巷家家戶戶門口都被清得一乾二淨,只剩下孝孝還留在那裡,彷彿T字巷裡從來都只有他和他那把破椅子,以及身旁被雨淋得生了青苔的矮板凳。

  不管天氣多壞,不管各家走廊上少了多少東西,只要T字巷的居民探頭往外瞧,就會見到孝孝還穿著黃雨衣,還撐著他的花雨傘,臉上還掛著不變的微笑,只是他們卻突然忙了起來,從此再也沒有時間聚在一塊聊聊天,當然也沒空去跟孝孝找點安慰。孝孝媽也和他們一樣,就連原本裝好罐裡要送給秋香阿姨的蘿蔔乾,也放在家門口發了霉。

  換了關節的阿好嫂決定不繼續住家裡,連同好叔與剩下的幾盆花一起搬去了台北,空下來的房子,也跟老闆娘守了一輩子的雜貨店一樣被迅速賣掉,原來的位置在短時間內,又開了另一間「叮咚」的雙胞胎。

  受到兩間「叮咚」的影響,阿榮伯越來越迷糊了,常常忘記日期與時間,開始長時間撐著傘,坐在孝孝身旁的矮凳子上,瞪著出入兩間「叮咚」的人不發一語,。

  「孝孝啊,同樣的商店,一條街上怎麼需要兩間呢?」

  「就是說,就是說。」

  和阿榮伯進行簡短對話的隔天,連孝孝屁股下的那張破藤椅也被偷兒的手摸了去。

  孝孝媽一早出門時,沒注意到呆在門邊不知所措的孝孝,她只想著要挽救直線下落的業績,只急著把機車牽出家門急著走,絲毫不覺自己捲髮的顏色褪了,露出有些花白的根部。

  不久,阿榮伯冒著小雨,溫吞吞走到孝孝家門前,看見孝孝蹲在原本有椅子那塊地上,難得安靜的瞪著腳趾,像在目睹重病先知的死去。


  雨珠在孝孝身上,也在阿榮伯已經全白的頭髮上顫巍巍直抖。


  「椅子不見啦?」阿榮伯問,這回孝孝沒答話。


  雨還在下,雨又在下,兩間「叮咚」的店員都剛好出門來掃水,長刷子在白色的瓷磚地上刷啊刷的,掃得去污泥卻趕不了水。

  阿榮伯拖著腳,花了有些長的時間回家搬了張塑膠椅,塞在孝孝屁股下,自己坐在那張長了青苔的板凳上,兩人一起看著沒有再也沒有老闆娘的商店,盯著來來去去卻不會互相招呼的客人打發時間。

  不過短短幾個月,孝孝家對街隔壁再隔壁,和孝孝同年的林家大姊,已經在一個陰鬱的早晨嫁人去,空房間變成雜亂的倉庫,一群野貓在裡頭做了窩卻沒被人發現,因為林家兩老的活動範圍,在他們女兒出嫁後沒多久就生理性的被限制在一樓,再也爬不上去。

  原本每星期固定報到T字巷的菜車也不見了,老闆說田地被徵收種不了菜,他要去女兒的海產店幫忙才行。他家很快就要變成價值上億的高速公路,跟這相比,他告訴阿榮伯說,他寧願讓家變成「叮咚」,至少還有個房樣可以懷念。

  一天下午,阿榮伯忘了把塑膠椅扛回家,孝孝倒是自動自發幫他收得好好的,走廊上只留下自己那把青綠色的矮板凳。

  晚上,雨停了、鋒面過去了,提著公事包的查稅員又踏進T字巷,拐進孝孝家斜對面那條不挺直的窄巷子。

  第二天,阿榮伯和巷子裡姓偷的金花婆婆,被人發現在床上睡出了永遠。

  那天早晨,快遲到的孝孝媽緊急騎著機車,噴著黑煙,繞過停了救護車、站了兩三名警察與幾個老人家的阿榮伯家門口,消失在再也沒山坡擋視線的巷子口,沒注意到廟公和另一群警察聚在巷子底。

  沒等到阿榮伯來坐他青苔板凳的孝孝,搬出那張借來的塑膠椅,像以往一樣笑著搖頭,獨自面對成群過於快樂的工人。

  阿榮伯女兒挑了個大晴天的日子,給他辦了場不大不小的葬禮,只請師父來唸經,做了簡單的法事而已。左鄰右舍折到金紙的人很少,送紙蓮花的人倒還挺多的,連孝孝也在歸還塑膠椅的時候,貢獻了一個很久以前阿天嫂過去時,他忘了燒的歪元寶。

  金花婆婆的句點則畫得更簡便,發現她睡死掉的廟公,自掏腰包幫她舉行了最簡單的葬禮。

  在動員鄰居收拾金花婆婆房子的時候,所有人都對裡頭泰半灰塵生了半輩子,卻沒起到太大作用的自家失蹤物品沒什麼反應,即使是阿春姨,見到自己那雙當時新穎極了的立體玫瑰花拖鞋也沒大呼小叫,更沒請出觀世音菩薩,倒是阿好嫂透過電話,聽見金花屋裡沒她的茶花,為自己壞心眼的懷疑愧疚了好一陣子,原本不痛的人工關節,讓她在深夜裡疼得眼眶泛淚。






  7.
  日子又這麼過去了,金花婆婆的抬棺人前腳才剛走,暖雨就又跟著後腳來。

  廟公說他再也看不到三太子,挨家挨戶向老鄰居宣布退休。大路上的新學校要蓋好了,T字巷附近有更多人在流動,孝孝家對面的「叮咚」老闆,趁著開學前改裝了二三樓準備出租,一群工人因此又吆喝著聚到孝孝家門前。

  孝孝媽很久不曾想到孝孝了,連三山國王的黑臉她也許久不見。

  在接連開了兩間「叮咚」的日子裡,她忙著想其他事情,沒注意到T字巷裡家家戶戶逐漸清空的走廊,也沒注意到會跟孝孝說話的人一個接一個消失不見,梅雨讓她疲於應付家中迅速增生的黑霉,讓她每晚在濕氣悶繞下疲憊的閉上雙眼。

  直到一天傍晚,屋簷上滴下最後一滴雨水冰冷鼻尖,孝孝媽這才發現除了兩間「叮咚」外,T字巷裡還另外開了許多店,原本的鄰居所剩無幾,多的是不打招呼的生面孔。
就在孝孝媽睜眼看清雨霧裡陌生風景的那天,大路上的學校修建完畢,工人們趁著當天午休,一夥人合力脫了孝孝的衣服當作是完工紀念,雖然對門「叮咚」的店員,在他們喧鬧時正好走到落地玻璃前整理雜誌架,卻沒看到除了女明星露點新聞外的任何東西。

  傍晚,見到兒子半裸蹲在走廊上的孝孝媽,胸腔裡跳動的心臟被一陣突如其來的灼熱燒燙了。

  她停在家門前,突然發覺自己騎著的機車很久沒上車行保養,不但成了過去自己最恨的烏賊牌,車身上還散著斑斑灰泥雨點。

  原本陰暗的雜貨店成了一家招牌亮晃晃的便利店,隨著玻璃門一開一闔從店內湧出宜人的冷氣,自己家門前不再有老鄰居聚著聊天說地,放眼望去騎樓底除了停不進家門的轎車什麼也不剩。

  她發現,自己住了幾乎半輩子的T字巷風景,像是被刷上過量的水暈開了,記憶裡本該存在的人事物全都糊成一片,地方還在但人不再,更多的是人事全非,只有她家的孝孝,僅剩她家的孝孝還在原位。

  孝孝是和她相依為命的兒子,是鄰居們的心事桶,是最忠實的聽眾和好友,更手握奇蹟。

  孝孝媽還記得,自己兒子的逸事是怎樣在人們茶水與瓜子間鑽來竄去,像條脫去泥殼的金龍,而孝孝也因此脫了癡傻的外殼,從人們口中衝出先知般的靈魂,舉手投足間滿是異世的預言。

  他讓她業績月月攀日日升,讓人們憂慮的面龐變和善,讓性格怪異的人們得到理解,他是童話故事裡瞎眼的先知,是她最得意的兒子,但現在卻像個真正的瘋子一樣,穿著紅短褲撐著大花傘,蹲在還留有雨水痕跡的廊上打著哆嗦。


  「唉呀!真丟臉。」


  一轉頭,孝孝媽迎上個陌生的少婦,對方穿著當前流行的鐵灰排釦大外套,有光澤的頭髮和一雙長筒黑靴互相輝映著。

  孝孝媽沉默,看穿著入時的少婦在她面前稍做停留,打量蹲在地上左晃右盪的孝孝,打量她那癡傻的兒子。


  「都瘋成這樣了,怎麼還敢留在家裡……」


  她應該上前去把她趕跑,對她說那是她兒子,要求她收回不禮貌的態度,要求她道歉,也許還該向她解釋孝孝不是瘋,只是古怪了點,該叫她別小看孝孝,因為自己的兒子可擁有安定人心的神奇力量,他會聽人說話,他會說話,他最會說話了。只是,孝孝像團被丟棄的垃圾一樣,孤零零的還衣衫不整,人家怎麼可能會相信她呢?

  如果老闆娘還在,肯定可以為孝孝媽作最有力的背書。

  孝孝媽急急抬頭想喚人,卻被便利商店一聲有力的「叮咚」給嚇得噤口不語,這才想起老闆娘早不在,雜貨店早成了便利店,而店裡的店員和她一樣成天忙賺錢,根本無暇和孝孝聊上兩句,更別說了解他了。

  真丟臉,真丟臉。

  「叮咚。」

  轉身進了便利商店的少婦明明沒說話,孝孝媽卻從她鐵灰僵直的背影裡看出了意思,突如其來的火熱羞恥與憤恨點燃了怒的引線,孝孝媽一張臉鼓脹著發紅,推開機車衝上前去,將冒青筋的死白手掌揮上孝孝前點後點的大腦袋。

  孝孝「哇」一聲叫起來,兩間「叮咚」的店員聽到聲音,都跑出門來看了一看,又聳聳肩回去了,倒是第一間「叮咚」隔壁的網咖客人,在阿天嫂媳婦去找里長的空檔,拿出手機興奮的按下攝影鍵。

  孝孝媽追著孝孝,從家門左邊打到右邊,又從右邊打到左邊,打到最後她也忘了自己究竟為什麼要打他?只覺得好丟臉好丟臉,什麼最得意的兒子和超能力,她看顧守護了一輩子的,不過就是個瘋子。

  孝孝媽在左拳右掌的交替中,想起少婦那件看著很貴的鐵灰排釦大外套。

  她以前曾有機會擁有一件的,長靴也是,她賺的錢足夠自己上那些漂亮的館子吃飯,足夠參加團體旅遊,足夠給自己買許多好東西,只是,這些年來她一點一滴攅的錢全成了孝孝名下一筆不能動用的存款。

  穿著褪色防風外套的孝孝媽,想著自已曾致力維護的一切,口裡不斷唸著好丟臉好丟臉,心裡不斷想著不公平不公平,沒注意到惹得她反應過度的少婦早已被嚇得閃進巷子裡消失不見。

  照相機鏡頭亮閃閃的,有很多人拿著手機在拍孝孝媽也不管,只是不顧一切使勁打,直到阿天嫂媳婦拖著頭髮半白的里長到場為止,沒人出面阻止孝孝媽一個弱女子的瘋狂暴行。

  里長老了,不太適合激烈運動,一路跑來喘得說不出話來,身旁跟著兩個半路臨時找來的交通警察。

  兩座大山似的他們非常有效率,一左一右架住孝孝媽的肩膀將她拖離半裸的孝孝,只是他們也和其他人一樣,不知道拿還拼命掙扎的孝孝媽怎麼辦才好,只好當她是被放在爐火上無法控制自身捲曲的魷魚腳,幸虧阿天嫂媳婦快速擠上前,才讓她脫力的身體慢慢尋得地板作依靠。

  被打得身體通紅的孝孝,一顆原本被雨水淋濕的大頭上混了淚水與鼻水,整張臉汪洋成一片,遲鈍的眼珠卻像要在裡頭擱淺,原本裝載著的先知靈魂也跟著模糊起來,像張泡軟開始散絲的報紙。

  孝孝媽哭了又哭之後還是哭了又哭,聽來就像枝哀泣的法國號,卻吹著惡毒的歌曲,不斷叫著去死去死。

  「好啊!」孝孝從善如流,引來圍觀群眾的笑,讓孝孝媽哭得更大聲了,整個人成了激烈演奏中的交響樂團。


  雨又來了,這回它不只打在屋簷上,更打濕了孝孝紅內褲上的太陽花。

  渾身上下都是掌印的孝孝,翻白的眼睛不知看到了什麼,歪斜的大頭一振、嘴一咧,拋下手上的傘,連鞋也沒穿就直直奔進雨裡,光溜溜的腳底板一下就蓋滿沾了水的石頭泥沙,黑成一片。

  孝孝媽沒了追趕的氣力,穿制服的員警來不及反應,只能跟著呆傻的阿天嫂媳婦,與所有拿著攝魂電子產品的大家一起,目送孝孝濕了的太陽花紅屁股,消失在逐漸轉大的水幕中。


  難不成真去死了?


  正當其中一間「叮咚」店員腦裡閃過這個疑問,按下發送鍵將手機裡方才幾段混亂錄影傳上個人空間,一陣夾帶水氣的強風捲上所有人擠成團的眼睛,誰也沒注意到查稅員混在人群裡,臉上現著微笑。

  幾乎同一時刻,在台北揉著人工關節的阿好嫂,坐在除濕機轟轟運轉的客廳裡盯著雨,突然掛念起她許久許久以前,當作結婚賀禮送給孝孝媽的愛朵拉寶莉。


  不知道那盆花,現在怎麼樣了呢?


  正恍惚著,阿好嫂在隆隆機械聲中,似乎聽見孝孝那令人懷念的總這樣,總是這樣呢!呢喃低語混進雨中,漸漸的滴答成一片靜寂。

 

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公民課之謎


我很想不負責任的說公民老師誤我一學期、誤我一生,
但這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我絕對不會說的。



  公民課是個懸而為解的謎,老實說,以前我從來不明白它的作用何在。
  
  這麼說吧,這堂讓老師乾巴巴地唸書(雖然我相信部分老師真的將公民教得很精彩,但有鑒於個人似乎從未榮幸參與那樣精彩的課堂,姑且就說它乾巴巴好了),常常被借來調去甚至被申請去練大隊接力的課,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直到大學,公民課在我眼裡還像已廢除的三民主義一樣,總有那麼因不合潮流而從課綱上消失的一天,但和過往懵懂混沌走過的基本教育課程同樣,大學裡也有公民課,且並非選修,而與中文、英文(已歡天喜地脫離澄醢苳的敝校,大一存在著分班制的必修英文)、歷史、體育、軍訓、電腦資訊同等,同為必修。

  在不需煩惱中文課,不需煩惱英文課的前提下,我興致勃勃的上了每一堂歷史課(身為還算龐大系所的一份子,我竟奇蹟性地只在那堂歷史課碰上一位同學。現在想起來,我上過絕大多數的通識課(好懷念上動物行為早晨八點到校的日子,和騎著腳踏車汗淋淋華麗出場的老師),老師點名時我總是排在名單首位。接下來?接下來就沒有中文系的存在了。曾有那麼幾刻,我好想融入排在第二順位的日文系,至少他們通常都還有四、五個名額),忍耐著修過軍訓與電腦資訊,取巧地修過體育(身為見圓球就成為像讓車燈定住的水鹿,又非能草上疾奔的人種,我唯一有把握的只有桌球,至少那顆頑劣的小橘球還能被握在手中任我捏扁。重點是它隨便泡個熱水就又前嫌釋盡,多可愛啊),但卻不受控制地頭上腳下栽在公民課裡,摔得滿身烏青,並誓言從今以後見到投票所就要吐痰(嘿,這是謊話)。

  現在想起來,公民課也許是除去雖然站講台上卻像個打醬油龍套一樣混蛋,卻仍驕傲自矜於個人學識(其實可能只是因為年長)的老師外,我唯一不能忍受的課。

  我並非什麼特好的學生,考試拿第一名也是國小一年級的事了,特長還是在班裡隱形,讓擅長記憶的老師弄錯我的名字五次,讓未來的指導教授一直到我大學快畢業了才記住我的名字,而且從不擁有去聽每一堂課的毅力。

  沒法整學期每個固定的時間都坐在同個地方,聽同個人叨叨絮絮說個不停,我總是要偷幾天休息。這也許和我從未十分認真唸過書有關(高三時,有同學問怎麼準備總復習,我竟然找不到答案),比起勤勉的堅持,我傾向於雜亂無章的任性學習週期,並且是個結果論者,只要成績單上沒有任何一科出現不該有的成績,我就還是個可以再去上課的人。
  
  我沒把責任丟掉,也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雖然在一些人眼裡,這叫不守本分或是散漫度日,但若是大學裡每個人都必須以相同的學習態度、方式生活,不如歸去重讀高中來得好,還有制服可穿,免了展露個人癖好與性格的麻煩。而且我們都知道,總存在著那麼些人跟你採取同樣的散漫學習方式,卻順利被老師當掉。所以,這究竟是誰的問題?

  選必修公民課,是我上大學以來選課最無力的一次。比起上公民課,我還寧願去旁聽聽不懂的微積分,或被抓去合唱團裡唱歌,不然,扛著掃把去清潔校園也好,還可以見到幾隻斯文豪氏攀蜥,幸運的話便去挑戰捏牠們尾巴。

  但我必須要上公民課,且和體育課不同,我認定自己無法忍受將這堂課留待該年過後,最好趁著骨頭還沒徹底僵硬之前解決它。

  一直以來,它是那麼不重要,我的、你的公民課。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必修這門課是浪費時間。

   
  但就算是公民,就算是能被自修、大隊接力輕易替代的公民課,也還有熱門的老師,也還還有那麼多人口耳相傳的精彩課堂,只是所有選課的學生都和我一樣,擁有了選擇的權力後便沒耐性再去忍耐無趣且了無意義的公民課,這導致排上好班的機率微乎其微,而我打心底認為這堂課不值得留待以後,只好退而求其次,選入一名網路上搜尋不到評價的課堂。

  大學選課是這樣,若真正留心觀察、細細體會,便會發現人人推的好課真有它的絕妙好處,營養學分也真名符其實的營養,只是你可能必須忍耐無聊和浪費時間,而一門全然無人願意評價的課則有它不為人知的因素,而那通常不是什麼好現象。

  真正爛到底的課,我們還可以指出它最顯而易見的爛處,它像蘋果裡鑽出的那條白蟲,讓你不得不驚叫著意識,但一門無人評價的課顯現的卻很有可能是課堂的空白,導致修過該堂課的同學擁有一段被利可帶塗過的記憶。並不是心靈受到什麼創傷或頭部給鈍器重擊,而是真正完完整整的一片空白,什麼也沒有。

  在那種課堂上,你連罵它爛的機會都得不到。

  當時,我的必修公民就是這樣空白的一堂課。

  老師名姓融在該片冰清玉潔得過頭的純白中,我至今仍無法憶起,就連回顧全校課表所有開過公民課的老師表單也一樣。我努力過了,但卻仍只牢牢識得那些我選不上的精彩好課,記不得曾經參與過的公民課,但想來,這也許正符合那位公民老師對我的預期也不一定。

  至今,我仍記得自己修過的每一堂課,記得老師上課的風格和當時所學的那堂課的實質內容,唯獨這麼一堂公民課在我記憶中缺席,我遍尋不著它曾經存在的實體痕跡,只在人生表單上確認有那麼一筆淡淡的記錄。

  我很想記起一些什麼那位公民老師講過的經典佳句或展露出的學者風範,但卻好像只能記得些糟糕卻不是最爛的小事。比如說,他在開學第一堂課說過一學期只點名三次,卻趁課堂上點同學回答問題時偷偷點名,記缺課記得神不知鬼不覺,然後在期中考那種所有人都會到的場子裡大聲宣布你至今的成果。

  到期中考前,我總共被點到三次,記了三次缺課。
  在這個學校裡,死當的缺課數是六堂,而老師至今只在開春第一堂課宣布過一次他要點名。

  現在想起來,這課堂上的一切操作還真是十分政治,符合極了課程主題,就像一邊跟你說可以先立法再審查,實際上卻立法審查兩者併行,或是先宣布不進行強制驅離,卻在清晨時分你最弱的時刻用盾牌擠你。

  嘿,也許當時主導那堂課的公民老師已經成了立委也不一定,因為我確定他不是馬總統和北市警察局長。

  我記得當他宣布全班缺課堂數時班裡起的那陣微乎其微騷動,也記得當時有個人側過身詢問身邊那位似乎每堂課都到的好同學:「老師後來有點過名嗎?」好同學十分錯愕,因為他也只記得開春那麼唯一的一次點名。

  於是,我們終於了解到這是堂獨裁的課,而法律不過是獨裁的一種手段,不過是被預先宣布卻不需遵守的幌子,你習以為常的那些邏輯與理法在此毫無作用。

  有半數以上的同學被記了和我相差無幾的缺課堂數,包括我身邊一位同受劫難的好朋友。不知其他人的情況,但我們都有些生氣,只是這怒氣卻缺少申訴的管道,因為我們的確缺課而老師的確「點了名」,且校規裡並沒有任何一條條文明定老師在課堂上說話不算話的時候我們可以抗議有裡。

  畢竟在課堂之外那些具體存在的規章中,這些教室內教師與學生的約定都是輕浮的幻影,它們從不存在,只不過是一種約定和默契。

  當記憶在生命中變得捲皺而潮濕,細節退化成模糊的光與影時,一些真正重要的物事往往才姍姍遲來,自泥絞成團的一幕幕影像裡浮起,過氣地展現它們真實的姿態。

  過了這麼幾年,我察覺真正讓我自一貫的忍耐過度成為厭惡公民課的不是公民老師的失信(這種事事實上挺頻繁見,某些老師甚至以此言而無信為特色),卻是課堂上的小小事件。

          
  大概是第三次上課的時候,公民老師在講台附近走動,說今天要講隱私權。

  「有誰知道哪些資料屬於個人隱私嗎?」他手揹在背後,狀似和藹地說。

  無人回應。

  「什麼?你們竟然連這個都不知道。」


  記得這句話入耳時,剛滿19歲的我十分憤怒,覺得自己受到侮辱。

  台上那位和我一樣帶著眼鏡的傢伙,明明從剛才開始就帶著假面般的微笑講著一點也令人提不起興趣的話,卻還能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嘲笑原本就該來受教的學生學識不足,他邊笑邊搖頭的樣子看起來十足十具現化知識的傲慢。

  即使知道答案我也不願回答,因為我知道一旦回答就必須面對一股龐大而絕對的力量,而這力量並不良善,它只想壓迫你、把你打倒,證明你的確如他所認為的無用。


  當時,教室隔壁正巧是堂受歡迎的公民課,坐在最後頭座位絲毫不願近講台一步的我總聽到熱烈十分的討論。他們的火熱映襯著我們的死寂,而這位公民老師輕蔑的目光則更顯冷冰。

  後來我翹了些課,得到老師官方統計的缺課數三次,成就一張錯字連篇的期中考考卷。


  反正我壓根不覺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有什麼重要性,而那些筆記(我有筆記嗎?還是課本?我真的忘了)上看著陌生的專有名稱則和公民老師一樣輕蔑地看著我。


  我一共只在考前花了兩小時勉力記憶公民筆記,那約莫就是我願意勉強自己修習這門課,面對公民老師他專長的時間。我只想讓這學期快些過去。


  公民老師特地把我錯字連篇的考卷排在頭一個,並且難得抬起他鏡片後那雙不正眼面對我們而從來以眼角斜瞄的眼,仔仔細細的把我看了一遍。

  啊,真是充滿惡意的凝視。




  然後我翹了更多課。





  過去看這堂課只覺得詭怪,卻說不出哪裡怪,後來才發現這怪並非怪在公民這科目上,而是怪在對這科目的處置,和教這課的老師身上。

  這麼多年的基礎教育裡公民課就連工藝課也不如,而我卻從小在這樣不重視這科目的環境裡長大,對它的印象只有「死背」,但明明它就不該是個死的科目。在大學的公民課上,我榮幸地與一位對青年公民教育絕望的老師面對面,且親眼觀賞了知識份子的傲慢表演,和一整學期的政治謀略演練(比如說,用模糊的話語玩弄點名規則,或用刻意安排的方式偷偷記下你的臉。以他的專業,應該很懂得如何陰險卻合法地利用各種名目掌握個人資料)。


  經歷一學期的必修公民教育,結果是讓我再度對公共事務倒盡胃口,並又一次確信這是門可廢、不需存在的課,畢竟就連講台上的公民老師覺得我們朽木不可雕也,想必公民事務絕非普通黎民老百姓能理解、涉入的吧。


  而我錯了。


  如果我能想起公民老師的名字,如果我還能遇見他(雖然我並不想),我想跟他說:你的公民課上得爛透了。

  不爛在知識,而爛在態度。

  一個擁有重要知識的人又站上講台的人,必需肩負傳遞知識、播灑薪火的責任,而不是懷抱著知識去嘲笑那些知識不全的人。

  同樣的,我們也不該掌握著權力卻玩弄權力。


  過了這麼些年,我突然發覺自己雖然上過這麼多堂公民課,但真正學習到公民內容時卻是在課堂外,在與課本無關、與老師無關的場合,在文學理論,在小說、電影,在舞台劇,在一首又一首的歌曲裡,而這些都不是正正當當,都不是那位公民老師看得起的公民課,但卻解開了我心中懸而未決的公民課之謎。


  原來,那是我、是你、是他,是所有人都必須好好掌握的一門課。
  而那甚至不該被視為一門課,是生活。



  「還我公民課。」

  如果,我能再一次站在他面前,我想,我肯定會這麼惡狠狠地瞪著他,對他喊。

  這是我應該擁有的權利。
  

  

  


  

2014年4月5日 星期六

我們的國




  我很擔心我的國家。

  雖然這國在我,在你,在大多數人眼裡都是個模糊的印象,且有段厲鬼般求死不能求生不得,只得夾在生死縫隙中不死不活的歷史。而我,事實上並沒第一句話看來那樣愛國,因為我甚至覺得此國非國,它像已超越國家的範疇,往更抽象虛無的極限而去。

  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什麼,它該是什麼。

  歷史之河流過了不算長的一段,屬於這國的灣還淺,許多人嘗試著替淺彎取名,卻落得搶佔灣內碼頭豎旗唱名但始終無能統領整片灣岸的遺憾。於是,縱使灣淺得只得清如水,我們還興奮分裂著撈起水中的每一魚一蝦一水草,替他們取了各不相同的名,就算他們實際上是遍布地球每個角落的尋常物種也不打緊,反正這名總有個特殊性。

  灣岸上插滿了彩色旗,但最初的繽紛心情不過持續那麼一瞬,很快的我們的心便被色彩衝撞得疲憊。扯拉過度的肢體需要休憩,總是上演對立強辯獨腳戲的思考則鬆弛,垂掛在床邊成了一條軟弱的夢境,牠在夜裡蜿蜒著、蜿蜒著,遊進了瀰漫衝鼻藥劑味的完整黑暗。自這刻起始,我們希望擁有鐵血將軍俾斯邁,卻拒絕隨之而來希特勒必然的登台演說。

  我們吃飯、喝水、睡覺,偶爾在清晨時分昏沉轉醒,拉開廁所門給自己日漸衰頹的膀胱留點殘存的面子,呼吸著疲憊,總是想逃跑,總是想著要努力、要努力,努力、努力、更加努力,卻總是努力換得毫不費勁的結果。

  於是,我們也許就這麼開始放棄。

  如同人生無論掙扎萬千最終仍只得死一個結果,這淺灣無論千萬關愛仍只得一個結果--維持它永恆的模糊姿態。

  於是,我開始寫一篇永遠無法完成的小說,說的是個龐大工廠裡掌握機台命脈的廠工,
讓他在登場時說了這樣的話:

廠就是不會倒。不管它最終因失了主樑而歪成何種見不得人的形樣,它還是不倒,這便是為何這麼多人願意入廠簽約當廠工的原因。  
在我眼中,廠並非什麼不會倒的最堅固合金體,總有一天它要倒,而每個人在我這樣位置的人成天祈禱的就一件事:神啊!千萬別讓廠倒在我的手上!  

  我不知道淺灣最終究竟會成就何種模樣,因此這小說永遠也不會完。也許,沒完的一天才叫好,至少這樣一來「廠」便不是倒在我們任何一人手上,而我們還是廠工,過著「以廠為中心,在日頭升至圓弧空調屋頂第三片玻璃,朝陽替門前綠草地灑金粉時準時上班,在夕陽隱沒空調屋頂西方最後一片玻璃墜至金屬欄杆下,人工照明取代天然日照後過二小時候下班」的好日子,直到落下第一顆牙,直到魚尾紋深得讓年輕人恥笑多老啊,唉呀多沒用。
  
  我突然發現,自己一點也不想寫這小說,但也許明天就又要寫下去。


  我們矛盾,而這矛盾無解。

  反正,說不定我們從來也沒想要解決。


  這,是我們的國。
  許多人歡悅著將稀少的灣裡沙裝進漂亮的玻璃瓶裡,說著要帶出灣去留做紀念。

  你知道,那些灣沙再也不會回來。


最後,民族被想像成一個共同體,因為儘管在每個民族內部可能存在普遍的不平等與剝削,民族總是被設想為一種深刻的、平等的同志愛。最終,正是這種友愛關係在過去兩個世紀中,驅使數以百萬計的人們甘願為民族,這個有限的想像,去屠殺或從容赴死。                          -Benedict Anderson‧《想像的共同體》


  而我以為這篇文章會長得驚人,卻如此短、淺薄得致命。


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觀景窗



  洗完澡回房,發現牆壁上Ansel Adam的那句話因為不太黏的可撕式祕書膠帶差點掉下來。
  
  (同時受波及的還有卡夫卡、雪梨歌劇院和兩隻鹿,以及一張破椅子,別問我他們怎麼會湊在一塊,反正他們看起來就該待在一塊。這是一種審美的神祕。大概。)

  這是那句他曾說過的話:
  「你不是在拍照片,你製造照片。」
  (you don't take a photograph, you made it.)

  然後他又說:
  「你不僅只是拿著照相機照出一張照片。你是將你所看過的所有風景帶進了攝影的行為裡,包含你看過的書,聽過的音樂,和你愛過的人。」
  (You don't make a photograph just with a camera. You bring to the act of photography all the pictures you have seen, the books you have read, the music you have heard, the people you have loved.)

  我想就算是布列松的決定性瞬間,也需要那麼一雙發現的眼睛吧。

  於是,吳明益發現一隻死去的雞與香菸盒、海灘上的仨,布列松發現那個正躍過積水卻締造飛翔姿態的老兄。

  只要拿起相機,將眼睛對準觀景窗(噢,數位相機時代的人們可能已經不知道這東西的作用是什麼),就一定能發現什麼。

  (就算鏡頭蓋忘了開也一樣。)
  (數位相機時代的人們因為觀景窗問題也許幸運地較少遇上無效的發現,這很不錯。)

  
  不過,正像國中生窮極無聊卻一竿子打死成群學生的作文題目〈發現生活中的美〉,發現這事雖然轉瞬,卻往往不是那麼簡單,否則為什麼布列松是布列松,而你是你,我是我;優勝美地這麼出名,為什麼如此多人拍出的照片都像在仿效Ansel Adam?而同一個出名的外拍地點為什麼能同時誕生關鍵性的一張照片和無所謂的其他?

  我們也許該承認,就算是同一個志玲姊姊,也會同時擁有天使與惡魔的兩面,這取決於圍繞她的攝影師是屬於八卦報還是寫真雜誌。  

  昨天(應該說是今天)晚上(正確來說是早上),講話很難聽卻能光明正大出本全集專門罵人因為他得過諾貝爾獎(喂!)的T.S Eliot,在〈批評的功能〉這篇文章裡針對批評家真正該有的態度這麼說:

  從事批評,本來就是一種冷靜的合作活動。批評家。如果是真正名符其實的話,本來就必須努力克服他人的偏見和癖好--這是每個人都容易犯的毛病--在和同伴們共同追求正確判斷的時候,還必須努力使自己的不同點和最大多數人協調一致。如果我們發現相反的情況佔優勢,我們就不禁要猜疑這些批評家是靠粗暴極端地反對別的批評家維持生活,要不然就是在企圖用人家早已持有的意見,來為自己個人的某些微不足道的癖好加油添醬,而這些則因為愛虛榮或遲鈍,還在固執己見。我們不得不將這一類的批評家排除出去。


  T.S Eliot講的情況當然是當時他所能觀察到的情況,我們不能期望他擁有傳說中的預知功能,但卻能期待他的有些話不知不覺成為我們時代的預言:「相反的情況佔優勢」。

  也許有些人和我有同樣的困境,那就是好像很難找到一篇年代近點、立場不偏激,且真正批評檯面上文學作品的批評文章。情況是這樣的,如果哪個台灣人寫出了《哈姆雷特》這樣被普遍認為有一定地位的作品,我們肯定會做的是聚集一夥人擠到戲院去,眼巴巴昂首盼望那幕哈姆雷特「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的喃喃自語表演(然後會有很多人驚異於原來to be or not to be後面竟然還有句 that is the question),而不是像T.S Eliot一樣說哈姆雷特劇本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或許大多數人是因為他們感到《哈姆雷特》有趣才認為它是一部藝術作品,而只有少數人是因為他是一部藝術作品才感到他有趣」,並細數他認為失敗的,無法連貫的詩風、角色塑造的無力,還有批評家全把哈姆雷特這角色當成自己的兒子......不,他沒這樣說,真抱歉,是「他們自己的藝術實現的替代性存在」,並結論於「我們只能承認這一事實,即莎士比亞處理的是一個並非他能裡所及的難題」。

  雖然這裡頭可能也有問題,那就是這樣的論述立足點在於真的有莎士比亞這號人物,而且《哈姆雷特》真的是他寫的--但他是莎士比亞耶!我們可以輕易辱罵好幾把刀的小說如何毀了純文學,但卻花了好幾十年的時間才考慮把蔣公像打掉耶,我們。Yo(?)。

  你說,我們什麼時候要來整治自己一面倒的「粗暴極端」與「加油添醬」,承認自己的「虛榮和遲鈍」?

  我很好奇,為什麼你總是能見到光,卻指不出影子,拍一張照片的時候只專注於一朵花的美麗,卻忘了看它腳下泥地的卑微。
  
  
當然啦,別不想承認,就算進入數位時代,你與我也還有觀景窗,還以自己的眼製造照片。也因數位時代,緊迫的人與人關係和持續使人失落的現實,逼得我們不得不拿修圖軟體美化照片,因為一切至關商業。更糟的是,我們竟然都還有心。

  誰讓我們都內建了觀景窗,所以世界是一片祥和的景色或不是。那個神真該死。

  (思索上面那句話的同時,請讓我們試著放下憤怒,並跳脫觀景窗。)
  (當然我知道,我們任誰也做不到這種事。那東西在你可能存在的靈魂裡,而不在手上。)

  但美的背面不一定是醜,醜的背面也不一定是美,不然Umberto Eco和Girolamo de Michele合著的《美的歷史》第九章〈從優雅到不安的美〉要寫來幹嘛?如果事事都像我們觀景窗裡呈現的這麼純純美美假假,討論與意見也是多餘,因為一切就都這麼純純美美假假、唯心而發,令人好不快活。

  最後。ROCK。
  冷靜點。去吃早餐。

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錯道





「天心,謝謝你。」
雖然你不是那個天心,而我也不明白為什麼。
然後,這篇很現代的東西肯定不受歡迎。
就別問為什麼了。

  一回神,他發現自己走在了陌生的路上。

足尖直對的前方是條平整、闊得驚人且筆直的紅土道。剛下過雨,泥濘的路面濕又滑,每踩一步都能感到鞋底擠壓著爛泥的綿柔,那自腳底板上竄的不穩當,使他覺得己身像艘航行在天未明晦暗大海上的船隻,柔緩卻暴戾在船腹湧動的腥鹹令他顫慄。

未明的天,未明的海,未明的海面下。

夾道疏林,紅土路面上什麼也沒有,就那麼一叢一叢綠色東一點西一點,在他眼所及的範圍裡刺扎人眼。

「紅配綠,狗臭屁。」不知為何,他想起這句俗語。然後,又因竟然在這情況下還能想起這無聊事而發笑。

他笑著,決定看看自己,仔仔細細審視一遍。

左手。嘿,他拿著把傘,但傘面早已破爛不堪,撐開來試試,發現除骨架邊沾黏著的布料,這玩意幾乎已經不能稱做傘,而該稱做廢物了。看著它,活像是看虛形的風乾蜘蛛。

右手。好極了,腕上繫著條粗麻繩。結結處幾乎給咬在肉裡,在肌膚上留下陳舊而顯眼的紅黑淤青,卻不真正感到疼,只是看著覺得痛。看著它,像看著一場逝去的災難。

再看衣著吧。原本該是純白的上衣染了紅土色,還在腰腹處沾染了點點濺血般的黑色汙痕,黑色長褲上則上半截噴滿了泥灰塵土,下半截浸染著與地面相同的土色。一雙鞋名牌運動鞋早已濕透。八只土色的腳趾在蛛網般的破洞裡蠕動,活像昆蟲箱裡未成熟的肥大甲蟲幼體。

他想:「我肯定走了很久、很久、很久。」

但,究竟是多久呢?

怎麼也想不起來,好似有誰打開過他腦殼,刻意讓記憶給熾熱的太陽蒸發得點滴不剩,他踏著腳下不實的泥地,將紅中帶黃的泥水踩出土地。很快,一灘反射著日光的汙濁便凝聚在他腳邊,侵擾著他肥大的腳趾們。

一陣溫暖。

他懷疑也許自己此刻正擠著地球的瘡口,這些泥水,該是膿水罷!

沒有風,剛才下的那陣雨也不在他的印象裡,但他記得自己的來處。

那間明亮的廠房形象如此具體,他記得自己如何在大型器械的操作台上從年輕待到衰老。期間,多少年輕工人來過又去了,他們一張張笑靨像夢裡的春花秋月,如此虛幻,那麼美妙,又多麼淒婉。無論是春花抑或秋月,總有死滅的一天。

他記得,那位在廠房最裡邊陰影裡做了一輩子零件的老人總在閉眼入夢前喃喃:「這日那日和這日,不全都是這日。」

是的,廠裡的每日都是這日,產出的物品也只有這日。

他們已經很久沒有進步了,只有嚴格的篩檢標準仍在。它決定了哪些該成形,哪些不該,哪些就算成形了也該銷毀,哪些即使不堪使用的舊件也該呈上台去。

機械手臂的起落裡,多少晶亮而看不出用途的機件滾落,在傳送帶上排成好長一列,又有多少內裡卻歪斜的璀璨機件不得不落入一旁大開的長方黑口裡。

工廠是這樣,不合標竿的產品即使有它的美麗也沒有獨活的機會。新人們自他們處,承接了他們自前輩處承襲了篩檢的嚴格條例,而前輩又自前輩處承襲了相同的條例。如此一代傳一代,為的不過是造出一個工廠該有的標準形象。

若他們堅守的準則改變,則這間工廠的威信也不在了吧?從沒人試過以不同的眼光審視產線上的機件,但他們始終堅信標準條例。那是張貼在廠房頂、廠房地面、廠房每一面牆,甚至是每個工人胸前、心上的神諭。

在他的記憶裡,廠房永遠那麼乾淨明亮。住著他青春的過往也是,每一步腳下踏的皆是春花,隨手一捻便是首春天的詩,左鄰右舍的兄弟們一個個自木板窗裡探出臉來。矮房的屋頂上,有天使在歌唱。

也許,該繼續向前行。

他振作精神,試圖忽視擠進腳趾間的變得溫熱的泥土,邁開步伐往蒙昧的路的盡頭前行。

紅泥彷彿佔領了世界,他的每一步不過是嘗試替這遼闊而無邊際的大地搔癢,換來懶得回應似的無言。

持續走了一陣子,不知過了多久,他停下來,想聽聽看天空中有無禽鳥的振翅聲。

死寂。

除了他的心跳和紊亂的喘息外,什麼也沒活著。

他繼續走。濕潤的紅泥自他腳趾間,自他鞋的破洞裡扭捏著身子而出。

該想起來才對,自己是為何,又如何離開那間賴以維生的晶亮廠房。但原因和理由似乎已落入身後的每一步腳印裡,和泥水攪和著渾沌。時間斷裂成片斷,記憶從這點撐竿跳到那點,而非呈直線連結。

他也許很老、很老了,否則記憶不會就這麼像不慎滑進地下水道的孩子,在錯綜的孔道迷宮裡給洶湧的水浪沖撞得不成形。


光輝的昔日,那潔白一塵不染的晶亮廠房。

汙濁的今日,他灰紅滿泥沾身的髒穢身軀。


昨日去哪了?該不會,在他倚著機器手臂歌唱時讓風吹跑了罷?

他明明記得「紅配綠,狗臭屁」。

記不得了。那些過去能一口氣重複百遍不變的檢驗標竿條例。

都檢驗了些什麼啊他?記不得了。狗屎。


他繼續走。自鞋與腳趾間湧出的紅泥越長越高,最後在他腳板上疊成灘新塑而歪扭的鞋面。

要是他有機器手臂。他氣憤想著,汗奮勇不斷地冒出,爭先恐後地佔領他的肌膚。要是有機器手臂,看我還不把你扔進瑕疵品堆裡!狗屎。

鞋與腳底間滑動著的泥熱又悶。

以前,說起以前哪!他多麼整齊地穿著那套廠工制服,藍上衣、白領子,胸前口袋裡總插著枝印金色翅膀商標的鋼筆,做裝飾。那長褲,他妻子日日替他熨燙,多整齊。還有那鞋,那鞋……。

他停下來喘口氣,將全身的重量壓在那柄幾乎什麼也不剩的破傘上。

「那鞋,絕不會是這雙破東西!」他咳嗽,劇烈地抖著肩。

但我卻在這,穿著這雙破鞋,拿著這柄破傘,手上還繫著給犯人似的粗麻繩,在這紅泥濘道上徒步前行。陽光烈烈,雨水過剩地在地上泛濫,他沒有記憶,只見到了雨水,卻不記得見過雨,也不知該往哪走,只知道往前行,只能往前行,除此外別無他法。黔驢技窮,他唯一剩下的不過就是走路,走長長一段路,走得腳痠,走得腿疼,走得身形潰散,卻還不知目的地,因為他失了標竿,他想不起標竿,說不定根本沒有標竿,也沒有那間令人戀念的完美工廠。

停,等等,住嘴。在道旁那塊給曬得乾又實的石塊上歇一歇。

他坐下。重重地,撞得屁股疼。


破傘給拋在路上,一隻鞋落在了前一個踏過的泥坑裡。


彷彿要替代那場不知下過沒的大雨,汗水泉湧,很快便浸濕屁股下乾硬的石面。

眼下,這情景怎麼超現實了?他記得自己分明計較毫厘地講求現實,卻被困在了這虛幻的處境裡呼呼喘息、呼呼喘息。

這樣子,看著便是搬不上檯面的劣質品。邪門歪道、邪門歪道,歪道,邪門,真邪門!

你看,我上過許多次那廠中央的頒獎台,領取或高或低的榮譽,拿取或大或小的獎勵,接受多少廠工簇擁、鼓掌,就連廠外的人也為我傾倒,就為我能接連不斷地產出同樣的這日。這日,多麼美好的這日,幾乎是個永恆。


但我忘了,它始終不是永恆。


他在錯道上抬起右手,抹去了爬滿眼瞼刺痛著眼球的熱汗,重新覺察了腕上繫得緊緊的粗麻繩。

他記起了回頭看看。

還是那樣看不見盡頭的紅泥闊道,疏落的點點叢綠,彷彿他走,和他不走,都無甚干係。

紅土道上,他踏過的腳印裡,一條歪扭、泰半給沒入泥濘裡的蛇,一頭緊咬著他的手腕,一頭綿延著無限。

他猛跳起身,像暴虎,像猛熊,站穩步伐後抓緊了右手上繫著的粗麻繩,一邊把破鞋深深踩入軟泥裡一邊快而急切地拉著繩。


能回去,能回去了。他興奮叫道。

能回去了。哈哈!狗屎!他快樂得幾乎發狂。


浸了泥水的麻繩變得沉重,握起來像活物般濕滑,他的每一次用力都擠捏出大量紅色汁液,淋在了他眼前的泥濘地,淋在了他覆著軟泥,幾乎和路面同體的鞋面;淋在了他原已調色失敗般的長褲,淋在了他汗漬與污痕斑斑的白衣,淋在了他咧嘴大張得幾乎綻裂的臉。


嘴裡嚐到了泥水,是帶鏽的土味。

他繼續拉著繩,瘋狂地拉著繩。


想我廠裡的同伴們,想我人偶般可愛的妻,想我那些無知待辱罵的新人廠工們,想我的獎,想我的掌聲,想我那艱苦、絕無錯誤的工,想我那起起落落全按條例的機械手臂。


想我純純的世界。


倏地,手裡也許參了些濃血而漸變得黏膩的麻繩繃緊了。

看它斜而直地畫了條線到了那端,似乎是他最初恢復意識的起點上。於是他發狂奔跑,在泥裡滾了又爬,爬了又滾,爬爬滾滾,滾滾爬爬,最後幾乎泳在稀泥裡前行。


破傘在遠方了。

不再是他除自己僅有的財產之一,那種破物業已不重要。


兩膝跪在泥裡,兩手和在泥裡,他染了一身紅泥。

手裡扯著的麻繩終於只剩短短一截,吸滿了和他身上色一樣的泥水,像給獵人割下的老虎尾巴。

他半身埋在泥裡,使勁扒著軟爛的地,使勁掘著深紅裡的祕密。

終於,一張蒼白的臉蛋自他造的泥水坑裡現形。


狗屎!狗屎!狗屎!他發狂地喊。


一汪血色裡橫躺著他許久以前根據標準條例殺死的新廠工,那個老想改機械臂電路板的混帳!小人!動亂者!造了成堆瑕疵品不打緊,還妄想革了整座廠的命!

他記得的,他和其他廠工一起將他封在了塑膠射出的一具棺材裡。俗濫的顏色,鮮豔得令人欲嘔。

他記得的,他和其他廠工一起將他推入了瑕疵品的長形銷毀通路。塑膠棺的長寬大小,竟還和那深黑的口同樣。

他記得的,他如何墜入深不見底的黑暗。

這些,他都像記著這日,牢牢記得,但他右腕上的粗麻繩卻分明纏繞著他發黑的頸項,一圈又一圈,一層又一層。


白日不知何時退了場,黑夜跳過了夕陽的標準程序,撲頭蓋面襲來。



他突然想起,正是他死去的那天,廠,崩塌了。

這正是他為什麼在了這條錯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