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公民課之謎


我很想不負責任的說公民老師誤我一學期、誤我一生,
但這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我絕對不會說的。



  公民課是個懸而為解的謎,老實說,以前我從來不明白它的作用何在。
  
  這麼說吧,這堂讓老師乾巴巴地唸書(雖然我相信部分老師真的將公民教得很精彩,但有鑒於個人似乎從未榮幸參與那樣精彩的課堂,姑且就說它乾巴巴好了),常常被借來調去甚至被申請去練大隊接力的課,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直到大學,公民課在我眼裡還像已廢除的三民主義一樣,總有那麼因不合潮流而從課綱上消失的一天,但和過往懵懂混沌走過的基本教育課程同樣,大學裡也有公民課,且並非選修,而與中文、英文(已歡天喜地脫離澄醢苳的敝校,大一存在著分班制的必修英文)、歷史、體育、軍訓、電腦資訊同等,同為必修。

  在不需煩惱中文課,不需煩惱英文課的前提下,我興致勃勃的上了每一堂歷史課(身為還算龐大系所的一份子,我竟奇蹟性地只在那堂歷史課碰上一位同學。現在想起來,我上過絕大多數的通識課(好懷念上動物行為早晨八點到校的日子,和騎著腳踏車汗淋淋華麗出場的老師),老師點名時我總是排在名單首位。接下來?接下來就沒有中文系的存在了。曾有那麼幾刻,我好想融入排在第二順位的日文系,至少他們通常都還有四、五個名額),忍耐著修過軍訓與電腦資訊,取巧地修過體育(身為見圓球就成為像讓車燈定住的水鹿,又非能草上疾奔的人種,我唯一有把握的只有桌球,至少那顆頑劣的小橘球還能被握在手中任我捏扁。重點是它隨便泡個熱水就又前嫌釋盡,多可愛啊),但卻不受控制地頭上腳下栽在公民課裡,摔得滿身烏青,並誓言從今以後見到投票所就要吐痰(嘿,這是謊話)。

  現在想起來,公民課也許是除去雖然站講台上卻像個打醬油龍套一樣混蛋,卻仍驕傲自矜於個人學識(其實可能只是因為年長)的老師外,我唯一不能忍受的課。

  我並非什麼特好的學生,考試拿第一名也是國小一年級的事了,特長還是在班裡隱形,讓擅長記憶的老師弄錯我的名字五次,讓未來的指導教授一直到我大學快畢業了才記住我的名字,而且從不擁有去聽每一堂課的毅力。

  沒法整學期每個固定的時間都坐在同個地方,聽同個人叨叨絮絮說個不停,我總是要偷幾天休息。這也許和我從未十分認真唸過書有關(高三時,有同學問怎麼準備總復習,我竟然找不到答案),比起勤勉的堅持,我傾向於雜亂無章的任性學習週期,並且是個結果論者,只要成績單上沒有任何一科出現不該有的成績,我就還是個可以再去上課的人。
  
  我沒把責任丟掉,也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雖然在一些人眼裡,這叫不守本分或是散漫度日,但若是大學裡每個人都必須以相同的學習態度、方式生活,不如歸去重讀高中來得好,還有制服可穿,免了展露個人癖好與性格的麻煩。而且我們都知道,總存在著那麼些人跟你採取同樣的散漫學習方式,卻順利被老師當掉。所以,這究竟是誰的問題?

  選必修公民課,是我上大學以來選課最無力的一次。比起上公民課,我還寧願去旁聽聽不懂的微積分,或被抓去合唱團裡唱歌,不然,扛著掃把去清潔校園也好,還可以見到幾隻斯文豪氏攀蜥,幸運的話便去挑戰捏牠們尾巴。

  但我必須要上公民課,且和體育課不同,我認定自己無法忍受將這堂課留待該年過後,最好趁著骨頭還沒徹底僵硬之前解決它。

  一直以來,它是那麼不重要,我的、你的公民課。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必修這門課是浪費時間。

   
  但就算是公民,就算是能被自修、大隊接力輕易替代的公民課,也還有熱門的老師,也還還有那麼多人口耳相傳的精彩課堂,只是所有選課的學生都和我一樣,擁有了選擇的權力後便沒耐性再去忍耐無趣且了無意義的公民課,這導致排上好班的機率微乎其微,而我打心底認為這堂課不值得留待以後,只好退而求其次,選入一名網路上搜尋不到評價的課堂。

  大學選課是這樣,若真正留心觀察、細細體會,便會發現人人推的好課真有它的絕妙好處,營養學分也真名符其實的營養,只是你可能必須忍耐無聊和浪費時間,而一門全然無人願意評價的課則有它不為人知的因素,而那通常不是什麼好現象。

  真正爛到底的課,我們還可以指出它最顯而易見的爛處,它像蘋果裡鑽出的那條白蟲,讓你不得不驚叫著意識,但一門無人評價的課顯現的卻很有可能是課堂的空白,導致修過該堂課的同學擁有一段被利可帶塗過的記憶。並不是心靈受到什麼創傷或頭部給鈍器重擊,而是真正完完整整的一片空白,什麼也沒有。

  在那種課堂上,你連罵它爛的機會都得不到。

  當時,我的必修公民就是這樣空白的一堂課。

  老師名姓融在該片冰清玉潔得過頭的純白中,我至今仍無法憶起,就連回顧全校課表所有開過公民課的老師表單也一樣。我努力過了,但卻仍只牢牢識得那些我選不上的精彩好課,記不得曾經參與過的公民課,但想來,這也許正符合那位公民老師對我的預期也不一定。

  至今,我仍記得自己修過的每一堂課,記得老師上課的風格和當時所學的那堂課的實質內容,唯獨這麼一堂公民課在我記憶中缺席,我遍尋不著它曾經存在的實體痕跡,只在人生表單上確認有那麼一筆淡淡的記錄。

  我很想記起一些什麼那位公民老師講過的經典佳句或展露出的學者風範,但卻好像只能記得些糟糕卻不是最爛的小事。比如說,他在開學第一堂課說過一學期只點名三次,卻趁課堂上點同學回答問題時偷偷點名,記缺課記得神不知鬼不覺,然後在期中考那種所有人都會到的場子裡大聲宣布你至今的成果。

  到期中考前,我總共被點到三次,記了三次缺課。
  在這個學校裡,死當的缺課數是六堂,而老師至今只在開春第一堂課宣布過一次他要點名。

  現在想起來,這課堂上的一切操作還真是十分政治,符合極了課程主題,就像一邊跟你說可以先立法再審查,實際上卻立法審查兩者併行,或是先宣布不進行強制驅離,卻在清晨時分你最弱的時刻用盾牌擠你。

  嘿,也許當時主導那堂課的公民老師已經成了立委也不一定,因為我確定他不是馬總統和北市警察局長。

  我記得當他宣布全班缺課堂數時班裡起的那陣微乎其微騷動,也記得當時有個人側過身詢問身邊那位似乎每堂課都到的好同學:「老師後來有點過名嗎?」好同學十分錯愕,因為他也只記得開春那麼唯一的一次點名。

  於是,我們終於了解到這是堂獨裁的課,而法律不過是獨裁的一種手段,不過是被預先宣布卻不需遵守的幌子,你習以為常的那些邏輯與理法在此毫無作用。

  有半數以上的同學被記了和我相差無幾的缺課堂數,包括我身邊一位同受劫難的好朋友。不知其他人的情況,但我們都有些生氣,只是這怒氣卻缺少申訴的管道,因為我們的確缺課而老師的確「點了名」,且校規裡並沒有任何一條條文明定老師在課堂上說話不算話的時候我們可以抗議有裡。

  畢竟在課堂之外那些具體存在的規章中,這些教室內教師與學生的約定都是輕浮的幻影,它們從不存在,只不過是一種約定和默契。

  當記憶在生命中變得捲皺而潮濕,細節退化成模糊的光與影時,一些真正重要的物事往往才姍姍遲來,自泥絞成團的一幕幕影像裡浮起,過氣地展現它們真實的姿態。

  過了這麼幾年,我察覺真正讓我自一貫的忍耐過度成為厭惡公民課的不是公民老師的失信(這種事事實上挺頻繁見,某些老師甚至以此言而無信為特色),卻是課堂上的小小事件。

          
  大概是第三次上課的時候,公民老師在講台附近走動,說今天要講隱私權。

  「有誰知道哪些資料屬於個人隱私嗎?」他手揹在背後,狀似和藹地說。

  無人回應。

  「什麼?你們竟然連這個都不知道。」


  記得這句話入耳時,剛滿19歲的我十分憤怒,覺得自己受到侮辱。

  台上那位和我一樣帶著眼鏡的傢伙,明明從剛才開始就帶著假面般的微笑講著一點也令人提不起興趣的話,卻還能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嘲笑原本就該來受教的學生學識不足,他邊笑邊搖頭的樣子看起來十足十具現化知識的傲慢。

  即使知道答案我也不願回答,因為我知道一旦回答就必須面對一股龐大而絕對的力量,而這力量並不良善,它只想壓迫你、把你打倒,證明你的確如他所認為的無用。


  當時,教室隔壁正巧是堂受歡迎的公民課,坐在最後頭座位絲毫不願近講台一步的我總聽到熱烈十分的討論。他們的火熱映襯著我們的死寂,而這位公民老師輕蔑的目光則更顯冷冰。

  後來我翹了些課,得到老師官方統計的缺課數三次,成就一張錯字連篇的期中考考卷。


  反正我壓根不覺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有什麼重要性,而那些筆記(我有筆記嗎?還是課本?我真的忘了)上看著陌生的專有名稱則和公民老師一樣輕蔑地看著我。


  我一共只在考前花了兩小時勉力記憶公民筆記,那約莫就是我願意勉強自己修習這門課,面對公民老師他專長的時間。我只想讓這學期快些過去。


  公民老師特地把我錯字連篇的考卷排在頭一個,並且難得抬起他鏡片後那雙不正眼面對我們而從來以眼角斜瞄的眼,仔仔細細的把我看了一遍。

  啊,真是充滿惡意的凝視。




  然後我翹了更多課。





  過去看這堂課只覺得詭怪,卻說不出哪裡怪,後來才發現這怪並非怪在公民這科目上,而是怪在對這科目的處置,和教這課的老師身上。

  這麼多年的基礎教育裡公民課就連工藝課也不如,而我卻從小在這樣不重視這科目的環境裡長大,對它的印象只有「死背」,但明明它就不該是個死的科目。在大學的公民課上,我榮幸地與一位對青年公民教育絕望的老師面對面,且親眼觀賞了知識份子的傲慢表演,和一整學期的政治謀略演練(比如說,用模糊的話語玩弄點名規則,或用刻意安排的方式偷偷記下你的臉。以他的專業,應該很懂得如何陰險卻合法地利用各種名目掌握個人資料)。


  經歷一學期的必修公民教育,結果是讓我再度對公共事務倒盡胃口,並又一次確信這是門可廢、不需存在的課,畢竟就連講台上的公民老師覺得我們朽木不可雕也,想必公民事務絕非普通黎民老百姓能理解、涉入的吧。


  而我錯了。


  如果我能想起公民老師的名字,如果我還能遇見他(雖然我並不想),我想跟他說:你的公民課上得爛透了。

  不爛在知識,而爛在態度。

  一個擁有重要知識的人又站上講台的人,必需肩負傳遞知識、播灑薪火的責任,而不是懷抱著知識去嘲笑那些知識不全的人。

  同樣的,我們也不該掌握著權力卻玩弄權力。


  過了這麼些年,我突然發覺自己雖然上過這麼多堂公民課,但真正學習到公民內容時卻是在課堂外,在與課本無關、與老師無關的場合,在文學理論,在小說、電影,在舞台劇,在一首又一首的歌曲裡,而這些都不是正正當當,都不是那位公民老師看得起的公民課,但卻解開了我心中懸而未決的公民課之謎。


  原來,那是我、是你、是他,是所有人都必須好好掌握的一門課。
  而那甚至不該被視為一門課,是生活。



  「還我公民課。」

  如果,我能再一次站在他面前,我想,我肯定會這麼惡狠狠地瞪著他,對他喊。

  這是我應該擁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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